广东建鹏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隋廷印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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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类型】:组织卖淫
2015年年初,被告人高某开始在卖淫团伙中任专职司机,驾驶小汽车接送卖淫女卖淫,同时还用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为卖淫女招嫖拉客。2015年5月12日,被告人高某和卖淫女被警方抓获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组织卖淫罪,量刑建议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被告人的家属委托隋廷印律师和王斌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。在接受委托后,隋律师和王律师积极介入案件,了解案情,认为高某的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,并在法庭上其提供有效辩护。Z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高某的行为仅构成介绍卖淫罪,判处其8个月有期徒刑。
附:判决书
为保护被告人隐私,判决书中被告人的名字及相关不宜公开的信息被遮挡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