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建鹏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隋廷印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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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王 斌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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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类型】:假冒注册商标
2016年3月,被告人黄某租用福田区某花园房屋,作为加工所,租用华强北市场档口作为销售场所,招聘陈某等6人从事假冒苹果注册商标的活动。涉案金额高达115万余元。公诉机关认为情节特别严重,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。
被告人家属委托隋廷印律师和王斌律师为黄某等人提供法律帮助。隋律师和王律师接受委托后,积极介入案件,为被告人等进行有效辩护,Z终主犯黄某获缓刑,其他被告人均即判即放,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。
附:判决书
为保护被告人隐私,判决书中被告人的名字及相关不宜公开的信息被遮挡: